• facebook分享
  • Plurk分享
  • mail圖示推薦轉寄
  • 列印圖示資料列印

修正「苗栗縣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施行。 附「苗栗縣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條文乙份。

刊登日期:2019/2/27
發文日期:2019/2/11
發文文號:府行法字第1080026028號
修正「苗栗縣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施行。
附「苗栗縣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條文乙份。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附件:
  • 苗栗縣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遴聘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任期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